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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章 晓风镜湖(2/5)

  但是,不太好的是,这种挑三拣四造成的晚婚晚育的风气,逐渐蔓延到百姓之中。

    如此倒是一个麻烦。

    咦?怎么成麻烦了?

    没人愿意生孩子了,还不是一个麻烦?

    后来闹的太不像话了,这朝臣便有非议。

    合着你们就知道玩了?子嗣呢?后代呢?不传宗接代了!再这样的话国家要提早进入老龄化了!

    先别说让五六十岁老头的跟二十多的小伙子打仗靠不靠谱。

    都说是不是兵四十斤,先让那帮老头扛一个二十公斤的哑铃片跑个百米看看吧!

    于是乎,我们的那位砸缸的大文豪司马光首先坐不住了,上书言:“男不过三十,女不过二十,过此则为失时矣”。

    那意思就是,别让他们玩了!赶紧的让他们生孩子吧!男的过了三十,女的过了二十就错过生孩子最佳时期了!

    这话也说了,书也上了,具体有没有人听他的,也是个不可考证。不过,宋代一直没有规定婚姻的年限上限,只是定了下限“男十五,女十三”,至于上限麽?嘿嘿,玩呗,大家快乐就好。

    然那吕维却不在此列,倒不是挑花了眼。那是着实的是一个半大小子穿娘鞋——钱紧得很。

    家产?什么家产?摊上这么一个惹祸败家的儿子,还想家产呢?能保住命都不错了!哪来的钱嫁女儿?

    咦?嫁女儿还花钱?

    现在是不用,现在嫁女儿给贩卖人口一般,还能赚不少。更可笑的是,为了卖闺女脸都不要了。过去娶妻叫聘礼,现在?都是要彩礼。那位说了,不都是钱麽?叫啥都一样。

    小主,

    这话说的,一个字之差,那错的可不是一星半点。

    彩礼是纳妾才给的!没听说过娶正妻给彩礼。彩礼?那就是个卖身契!

    不过在宋代嫁女那是必须,而且相当花钱的。

    宋有“厚嫁”之风,就是这北宋的女子嫁妆绝对是丰厚的,嫁妆的多少关乎女儿在夫家的地位。

    那些女儿奴老爹们为了儿女在夫家不受委屈,便是倾尽了家私也要挣的这口气,为了自家贴贴肉肉小棉袄,拼了!必须的十里红妆!从陪嫁丫鬟到死后的棺材,样样都的有!

    于是乎,不只是那平民嫁女要犯愁,就连那王宫宗室的老爹们也是且得玩了命的攒钱。

    以至那范仲淹范大学士亦有:“天下物贵,而俸禄不继,士人家鲜不穷窘,男不得婚,女不得嫁者,比比皆是”之感。

    说白了,就是商业发达、社会发达造成女子见的世面多了,容易挑花眼。

    而父母且也不想将女儿草草嫁了出去与人传宗接代,而是对生活质量的追求!

    况且花了那么多钱倾家荡产的嫁闺女,总得让老家儿挑挑拣拣的吧?

    且也不能多挑,也得注意保质期,这过了二十五未嫁,那可就得抛绣球听天由命了。所以这种上等人家女子晚婚也是常事。

    闲话少说。

    话说这吕府家的大龄剩女资深文青,于一次挚友诗会上闻得这“晓镜先生”风采。

    于是乎,便好似那决堤的海,一发不可收拾。

    想那京城中事却也逃不过这皇城司的耳目,那“晓镜先生”的诗词在那吕维眼里却也是狗屁不通。倒是自家的女儿主动,却也怨不得这誉满京城的“晓镜先生”。

    这吕维便也舍不下这脸皮,不好动用皇城司做些文章。

    倒不是他不想,而是不敢。

    怎的,还有皇城司动不了的人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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